名师工作室有关管理制度

作者:科研与产业发展中心 时间:2019-08-24 点击数:

宿迁高等师范学校名师工作室建设方案

为充分发挥名师的示范、引领、指导作用,培养和造就一批高素质的教师专业人才,拟设立以名教师姓名命名的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室(简称“名师工作室”),为我校优秀骨干教师的成长搭建平台。现就组建校名师工作室,制定本建设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名师工作室的设立,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学术活动,进一步提升名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理论素养,努力培养一批有事业心、有追求的高素质教师团队。选拔有培养潜力的教师进入名师工作室学习,加大培养力度,努力促使其向更高层次发展,培养一批名师后备梯队人选,加快我校中青年骨干教师的专业化发展。

二、运作方式

“名师工作室”以名师姓名命名,面向相同或相近学科选聘3-6名成员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学术活动。实行挂牌名师负责制,负责对成员进行选拔、示范、指导和培养,遵循质量第一原则,突出工作实效。

三、工作任务

1.工作室以引领成员提高师德修养,提高科研能力,提升教学水平,彰显教学风格为核心,积极开展教育学术研究,定期或不定期举办读书会、名师讲堂、专题研讨等活动,在任期内“带好一支队伍、抓好一项研究、出好一批成果”。

2.工作室以名师公开教学、组织研讨、现场指导、专题研究、课题研究、公开课讲评、观摩考察等形式对成员进行培养。以论文、研讨会、报告会、学术论坛等形式向全校辐射、示范,显现相关工作过程、工作策略及工作成果。

3.工作室要建立成员成长电子档案,不断促进工作室发展及成员的专业成长。

四、挂牌名师职责

⒈树立良好的师德风范,倡导乐于奉献精神。主持“名师工作室”的工作。根据工作室的特点,制定三年发展规划和每学年工作计划,每学年提交个人专业发展研修计划和研修总结。

2.发挥示范、引领、指导作用,带动成员共同成长。针对每一个成员的特长,对成员实施全程培训指导,指导成员展示具有一定规模的教育教学活动,引领成员提高综合素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工作室成员的理论学习及研讨,实行双向听课制度,做好学科教学的示范工作。每学年在校内进行2次以上公开教学展示,作2个专题讲座。组织并参与工作室成员的听课、评课活动,指导成员总结提炼教育教学方法、经验、模式,每学年参与工作室成员听课或活动指导时间不得少于20课时。

3.钻研教育教学理论,坚持教育改革实验。研究教育教学中普遍存在的问题,积极主动地提出改进办法。指导本学科的教学研究和科研课题,帮助成员确定研究课题,指导成员参与自己的课题研究,三年内完成1项省级以上科研课题。经常撰写教育教学、教研或学校管理札记、指导文章、调查研究报告等,每学年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教育教学或教育管理研究论文2篇以上,三年内要有个人(或合作)成果汇编。

⒋及时整理“名师工作室”活动记录、研究成果资料,总结自身教育教学经验和“名师工作室”工作经验,提升理论,推广经验,向全校教师传播新的、先进的教育理念。

5.负责对工作室成员的考核、评估和评价工作,建立工作室成员档案。

六、保障措施

㈠领导机构

1.学校成立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加强对名师工作室的组织管理,为名师工作室的顺利开展提供政策、组织和经费保障。

2.组织管理

⒈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组织、协调、检查、评估“名师工作室”的管理。审查名师及学员资格,监督专项经费的使用,协调相关部门积极为工作室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和提供各项保障。

2.名师工作室实行三年任期制。任职期间,名师工作室、名师、成员实行年度考核、评估,每年写出书面工作总结。任期届满时,由校名师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终结性考核评估。工作卓有成效的名师可继续命名、挂牌,对不能胜任工作或工作业绩不突出者,不再授牌。

3.专业支持

为名师工作室的顺利开展提供专业资源保障。组织和选派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及相关成员赴国内培训学习或参观交流。

4.条件保障

“名师工作室”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配备相应的办公条件,切实保障挂牌名师的工作时间,保证名师工作室开展日常工作。

5.经费保障

学校为名师工作室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经费主要用于“名师工作室”的各项业务活动,包括添置书籍、课题研究、专题研究及与培养工作有关的考察费,名师工作补贴等。各工作室经费要严格按规定的经费用途有计划支出,每年5000元。

6.考核评价

1)名师工作室以三年为一个工作周期,实行年度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每年1月期间,对各名师工作室进行年度考核,三年期满进行终结性考核。

2)名师工作室的考核采取考查、考评相结合的方式,依据名师工作室开展活动情况,对名师工作室成员的培养规划实施情况、名师工作室成员的科研成果、教育教学或管理业绩等进行全面的综合考评。

3)名师工作室主持人的考核项目及备查资料:师德修养(考核依据见学校教育教学业务考核);发展规划、研修计划及总结(含三年规划、总结及学年计划、年度总结);示范课或讲座(教学设计、讲座提纲及音像资料);指导学科教研活动(活动记录、照片);课题研究(研究过程记录及成果);撰写或发表论文(著)(发表刊物复印件);学科课程开发(校本教材、讲课教案或课件);教师继续教育或校本培训(讲义提纲和课时数);培养骨干教师(活动记录、照片);名师档案建设(获奖及参加各类学术活动通知复印件)

4)名师工作室成员的考核由名师工作室主持人负责,考核项目及备查资料:师德修养(导师评语);发展规划、研修计划及总结(含三年规划、总结及学年计划、年度总结);读书计划及笔记;公开课、示范课、研究课或讲座(教学设计、讲座提纲及音像资料);课题研究及参加教学竞赛成果(研究过程记录及成果);撰写论文或反思(发表刊物复印件);培养青年教师(活动记录、照片);档案建设(获奖及参加各类学术活动通知复印件);名师工作室网页建设;参加教师继续教育或校本培训(听课记录、讲义提纲和课时数)。

宿迁高等师范学校名师工作室考核管理办法

 

为了贯彻落实学校关于名师工作室建设的有关精神,较好地发挥名师工作室的作用,培养更多优秀青年教师,特制定本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条 工作室定位与目标

1.充分利用思维导图及其相关知识转变教师教学观,从脑科学的角度提高课堂探究性教学的实效。

2.通过工作室的设置,凝聚一批有相同志向的老师,形成团队合力,提高教学、教科研工作的实效。

3.通过工作室这一平台,培养、成熟一批年轻教师,让他们在课题的引领下,学会学习、学会思考、学会研究、提高教学与科研能力。

4.以课题研究为载体,以课堂教学为主阵地,形成一批教学实例,探索一些教学规律,收获一些研究成果。

第二条 工作室成员的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2.为人朴实,作风正派,不追逐名利。

3.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有较踏实的工作作风。

4.具有合作精神和交往能力,积极性主动性强。

5.具有一定的信息素养和熟练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的能力。

6.具有一定的现代教育理论基础和比较扎实专业功底。

7.年龄在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第三条 工作室成员专业发展的目标

提高教师教育科研的能力,提高教师课堂探究教学的能力。

1.制定三年个人成长发展目标和每年具体的实施计划。

2.每人每学年至少阅读一本理论专著,撰写学习心得不少于1万字。

3.每人每学年公开课教学不少于1节,相互之间听课每学年不少于20节。

4.每人每年至少有1篇论文发表。

5.完成工作室规定的学习和研究任务。

6.做好个人专业成长记录,及时撰写阶段性发展总结。

7.及时上传活动信息的文字、图片,或优秀教学设计(案例)等。

第四条 工作室成员的任期

工作室成员一般任期为一个工作周期(三年)。

第五条 管理与考核

        1.建立工作室档案,按计划开展各项活动,并及时收集整理资料分类归档。

        2.成员管理与考核

    (1)工作室为每位成员建立业务档案,工作室制定考核细则,每年对成员进行全面考核。

    (2)工作室成员实施动态管理,对不能认真负责完成工作室布置的各项活动,经工作室全体成员评议,将其调整出工作室,同时根据需要及时增补人员。

       4.成员自愿申请加入或退出,同时需经工作室报请学校审批同意。

第六条 工作室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解聘:

1.有违反宪法和法律行为的。

2.学校年度考核不称职或基本称职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并造成严重损失的。

4.体罚学生,经教育仍然不改的。

5.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6.严重违反工作室规章制度的。

7.经工作室年度过程性考核不合格的。

第七条 解聘办法

1.由工作室领衔人提名,经工作室成员集体讨论,并提出解聘理由和事实。

2.通知被解聘成员,告知其理由,并办理解聘手续。

3.解聘工作室成员名单报区教育局备案。

第八条 经费管理

工作室主持人每年认真做好经费的预决算,及时上报学校,合理安排、使用经费,保障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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