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校级科研课题的通知
作者:KYZX 时间:2023-05-23 点击数:
各系:
为了更好落实我校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主动落实科研工作计划,充分调动我校教师的科研积极性,着力提高我校教师课题研究能力,切实推进我校科研工作向好发展,根据学校科研工作管理规程的相关要求,2023年度校级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现开始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一)突出应用性。申报课题可围绕学校发展、教育信息化、思 政课程与课程思政、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价、教师发展、学生发展、课程与教学、专业建设、文化建设、德育建设等开展研究。具体课题的设计应注重聚焦现实问题,力求落细落小落实。
(二)突出创新性。能运用新理论、新方法、新视角开展研究, 形成稳定研究方向,为申报更高级别的项目搭建平台、奠定基础。
二、申报基本条件
(一)课题主持人须是在编在岗教学人员。
(二)申请者应具有课题研究的真实愿望以及较强的科研能力和组织能力,对申报课题应有较好的相关研究基础和条件,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课题。
(三)申请者有意向提高自身的科研能力。
三、申报要求
(一)根据申报选题指南,进一步细化研究题目。申报题目不限于指南,可以根据个人岗位需求和研究特长自行确定题目。
(二)研究目标明确,技术线路清晰,研究周期原则上为一年,也可根据主持人实际需要适当调整。研究周期从课题立项公布之日算起。
(三)每项课题主持人限1名,课题组成员2-5人,同一人最多可参加其它课题2项。鼓励联系校企(园)协同开展研究。
(四)承担各级各类课题逾期未结题者、正在承担校级课题但未结题的,不予申报。
(五)建议指标分配:学前教育一系4项(每个教研室1项),学前教育二系4项(每个教研室1项),艺术系2项(每个教研室1项)、旅游管理系2项(每个教研室1项)、体育系各1项。
(六)各系将申报材料汇总后统一上报,科研中心不接受个人申报。
四、申报程序
(一)个人填写评审书。申报人认真填写《宿迁高等师范学校校级科研课题申报评审书》( A4 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上报至所在系)。
(二)系部初审。各系审核申报人、课题组成员申报资格和申报书形式,系负责人签名盖章,再由系教学秘书将《申报评审书》报给科研中心姜燕老师。
(三)评审公示。科研中心组织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对本年度立项课题(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进行公示。
(四)立项管理。按照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五、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6月底,逾期则不予受理。
六、结题基本要求
(一)重点课题
重点课题必须在省级以上(含省级)公开出版发行的刊物上发表与课题高度相关的论文2篇以上,主持人以及课题组成员均要有论文发表。
(二)一般课题
一般课题必须在省级以上(含省级)公开出版发行的刊物上发表与课题高度相关的论文1篇以上,主持人必须要有论文发表,建议课题组成员人人发表论文。
附件:1.2023年度校级科研课题申报选题指南
2.宿迁高等师范学校校级科研课题申报评审书(至科研与产业发展中心网页下载)